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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

分类:更多故事时间:2019-10-27 11:36:00关键词: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

 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:

 

1.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:

 

(1)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
 

(2)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

 

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,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。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,证人证言、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。

 

2.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,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,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。结合司法实践,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:

 

(1)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,并保留相关证据,如照片、视频资料等。

 

(2)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,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(如赌博、夜不归宿等)、经济条件较差、道德品质不佳等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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