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首页 > 范文 > 申请书

民事抗诉申请书范文参考

分类:申请书时间:2017-10-09 16:55:36关键词:民事,抗诉申请书

民事抗诉是一种诉讼行为,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认为确有错误,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。今天,为大家带来民事抗诉申请书范文参考,希望大家喜欢!

QQ截图20171009165543.jpg

民事抗诉申请书格式

 

申请人:***,男,1963年5月17日出生,住所:武安镇******号。

 

被申请人:张***,男,1957年2月28日出生,武安市*****村**号。

 

抗诉请求:

 

请求依法提起抗诉,撤销武安市人民法院(2006)武民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,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,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。

 

事实与理由:

 

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适用法律错误,故而提出申请,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。

 

一、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。

 

该判决认定“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”是完全错误的。损害了国家利益,损害了法律的尊严。

 

1、该协议第一条约定:仁达主付井资源划分,以原图纸范围南北各一半划开(第3条);四矿井以每井口10万元支付仁达主井(第1条);仁达主井一切机械设备、债权和债务归原股东安排解决,对其他矿井无关(第2条);

 

由此可见,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是仁达主井以40万元的价格将其井下资源出卖给其他三个矿井。仁达主井从中牟利40万元而未付出任何财产代价,只是将国家的矿产资源卖出牟利。严重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6条第二款规定:禁止将探矿权、采矿权倒卖牟利。

 

该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五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。

 

2、仁达主井转让采矿权并获得40万元资源补偿款,未经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批准,属私自转让,转让合同无效


声明:本站部分图文收集于网络,图文内容只作阅读参考及交流,不作商用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!如您发现本站有某些图文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联系本站确认之后将立即删除,非常感谢!